3月10日,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德江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,审理贵州省乌江航道管理局原副局长叶朝国涉嫌贪污罪、受贿罪案。
2010年至2013年期间,叶朝国利用担任思南县建设局、住建局局长职务之便,先后与时任该局的常务副局长阮某等人共同套取国家资金164.5万元占为己有,其中叶朝国共计分得76万元。同时,叶朝国利用职务便利,为他人谋取利益,先后收受财物共计43万元。(记者 寇启伟)
3月10日,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德江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,审理贵州省乌江航道管理局原副局长叶朝国涉嫌贪污罪、受贿罪案。
2010年至2013年期间,叶朝国利用担任思南县建设局、住建局局长职务之便,先后与时任该局的常务副局长阮某等人共同套取国家资金164.5万元占为己有,其中叶朝国共计分得76万元。同时,叶朝国利用职务便利,为他人谋取利益,先后收受财物共计43万元。(记者 寇启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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